06
2024
-
18
【48812】金华海关关于义乌市全时产品收购有限公司出口侵略“WAHL”商标标识理发剪配件的行政处分决议书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6-18 09:15:50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5日,杭州海关官网发布金华海关关于义乌市全时产品收购有限公司出口侵略“WAHL”商标标识理发剪配件的行政处分决议书(杭金关知字〔2020〕0002号)。
当事人于2020年4月29日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的货品(报关单号:096),海关经查验,发现标有“WAHL”商标标识的理发剪配件2000个。当事人不能供给授权文书或正规购买证明。“WAHL”商标权利人美国华尔推剪公司以为上述货品归于侵略其 “WAHL”商标权的产品,并在规则期限内向海关提出采纳知识产权维护的办法的请求,提交了相应的担保。我关于2020年5月21日拘留该批侵权货品。
我关经查询,以为当事人出口的理发剪配件上运用的商标,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 “WAHL”商标相同,且事前未经商标注册人答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则,上述货品归于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货品。当事人出口上述货品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略别人商标专用权货品的行为。货品价值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现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报关单》(编号:09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品查验记载单》、署理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权利人知识产权海关维护请求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查询笔录、企业状况阐明及随附买卖材料、行政处分决议书等依据为证。现实清楚,依据确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我关决议没收标有“WAHL”商标标识的理发剪配件2000个,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则,实行上述处分决议。
当事人不服本处分决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可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海关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则,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可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六十条的规则,当事人逾期不实行处分决议又不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海关能够将拘留的货品、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许以当事人供给的担保抵缴;也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m6米乐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