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2024
-
11
【关切】OECD新数字工具包将加强非洲电子商务增值税有效征收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6-11 03:10:33
2月15日,OECD发布了《非洲增值税数字工具包》(以下简称“该工具包”),该工具包为非洲各辖区成功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整体战略提供了详细指南,并为非洲各辖区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有效征收增值税提供了及时和宝贵的帮助。由于增值税是非洲辖区平均最大的单一税收来源,该工具包旨在帮助非洲各国政府确保日益显著的增值税收入,并确保传统实体企业和外国在线商家之间的公平竞争。
该工具包涵盖所有类型的电子商务,并考虑了非洲各辖区的具体需求和情况。该工具包涵盖了对国际电子商务征税而实施重大增值税改革的所有关键设计、征管和操作要素,包括:政策设计和立法改革、建立支持登记和持续合规进程的基础设施、沟通战略、有效的调查和风险管理战略(包括解决数字贸易中增值税欺诈的具体措施)。该工具包是在与非洲各辖区税务机关密切协商后制定的。
增值税是非洲大多数辖区的主要收入来源,平均占非洲大陆辖区总税收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领先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数字化和全球化正在转型的经济体中,保障这些至关重要的增值税收入是非洲许多政府的优先事项。需要采取行动应对数字贸易带来的增值税挑战,这不仅是为了创造必要的收入,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加强COVID-19疫情之后国内资源调动,也还是为了将外国在线商家与当地实体店之间的竞争扭曲降至最低。
近年来,非洲经历了快速的电子商务增长,非洲大陆拥有进一步大力扩展数字贸易的巨大潜力。2014年至2018年期间,进行网上购物的非洲消费者人数大幅度的增加,年平均增长率为18%,高于全球12%的中等水准,预计这一数字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将几乎翻倍,达到5亿多网购者。预计到2025年,40%的非洲人口将在网上购物,而2017年仅为13%。
COVID-19疫情爆发是非洲电子商务持续强劲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动力。COVID-19疫情加速了个人和企业对数字技术的采用,导致了全球数字消费的大幅度增长。非洲也是如此。COVID-19对“宅家”的限制,手机拥有量和移动互联网接入量的增加,以及网上购物者对数字支付解决方案的更多使用,都是推动非洲大陆电子商务持续强劲增长的重要的条件。根据最近研究,在尼日利亚、肯尼亚、加纳、埃及和坦桑尼亚等领先的非洲电子商务市场,超过70%的消费者报告说自COVID-19疫情开始以来,他们的网上购物有所增加。最近的消费者调查显示,在非洲四个最大的经济体中,相当大比例的电子商务用户(从48%到70%不等)计划在疫情之后减少在实体超市购物,这表明消费者行为向网上购物的转变可能会持续很久。
Ø 服务和数字产品(如应用程序、流媒体音乐和点播电视、游戏、网约车、住宿租赁等)在线销售强劲增长,特别是非居民供应商向个人消费者的销售。传统的增值税规则通常缺乏有效的规定来对不要求供应商实际存在于其客户辖区范围内的销售征收增值税,导致增值税不征收或不适当地低额征收。
Ø 低价值进口商品在线销售强劲增长。根据现有规则和程序,这些商品的增值税没有正真获得有效征收,因此,这些商品在进入辖区时往往没有被征税。
在没有实施有效增值税改革以应对这些挑战的情况下,持续增长的数字贸易会造成慢慢的变大的增值税收入损失,并对国内企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压力,因为它们无法与非居民供应商一直增长的在线销售量竞争,而这些销售没有被征收或被征收不适当的增值税。
世界各国政府已经认识到,全球经济数字化带来的增值税挑战需要全球协调应对。只有这样才可以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非居民在线供应商的合规水平,支持有效的国际税收征管和执法合作,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贸易扭曲的风险。
为应对数字化的经济对传统增值税制度带来的挑战,OECD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国际共识的政策框架,反映了全世界税务机关的广泛共识。该政策框架是 OECD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税务机关以及主要的国际和区域组织在数年内进行密集和包容性政策对话的结果。为该政策框架奠定基础的核心标准和原则包括在《国际增值税/货物劳务税指南》和《应对数字化的经济的税收挑战:第1项行动计划2015最终报告》中。这些指南得到了以下方面详细技术指南的补充:设计和实施向非居民在线供应商征收增值税的制度、在线市场和其他数字平台在征收在线销售增值税方面的作用、共享和零工经济的增值税处理。
这些 OECD指南和建议已经在整个世界近90个辖区实施,包括加纳、肯尼亚、尼日利亚、南非和乌干达。慢慢的变多的非洲其他辖区正在实施这一政策框架,或正在积极考虑实施。总的来说,在增值税收入、合规水平以及实体店和在线商家之间竞争扭曲减少方面,已经报告非常积极的结果。
Ø 为各辖区主张对国际数字贸易征收增值税的权利创造法律依据。就服务和数字产品在线销售而言,这是通过实施国际共识指南,参照客户所在地确定“征税地点”来实现的。
Ø 通过简化增值税登记和征收制度,确保对非居民供应商在线销售的商品、服务和数字产品有效征收增值税。
Ø 通过要求在全球数字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平台运营商对通过其平台做的销售代征和缴纳增值税,以提高增值税的征收效率。
Ø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实施基于风险的现代合规管理和执法战略,并辅以强有力的征管合作,加强非居民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的增值税合规性。
该工具包分为两个版本,详细版和推荐版(简单版)。详细版共计397个页面,而推荐版仅有10个页面。该工具包(详细版)的主要内容由5个部分组成:
第2、3和4部分详细分析了对数字贸易适用增值税建议政策框架(以下简称“增值税建议政策框架”)的各个组成部分,并根据非洲的具体挑战、机遇和情况为其实施提供了详细指南。该指南着重关注国际贸易服务和数字产品、在线销售导致的低价值商品进口以及共享和零工经济。
第5部分对增值税建议政策框架的征管和操作实施提供了详细指南。其包括为非居民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设计一个简化的合规制度,开发一个在线门户网站供这一些企业登记和缴纳增值税,以及将该简化合规制度纳入税务机关现有的征管和IT框架。
第6部分就实施有效的沟通战略和强有力的合规风险管理战略向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提供相关建议。该战略旨在确保非居民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履行其在建议的数字贸易中适用增值税政策框架下的纳税义务。
该工具包第2、3和4部分为设计针对所有类型数字贸易的有效增值税政策框架提出了详细建议,该建议包括:
(1)为主张对非居民企业向辖区内客户提供服务和非货币性资产征收增值税的权利创造法律依据,方法是实施一项规则,参照客户所在地来确定此类产品的征税地点。该方法允许辖区对这一些产品征收增值税,包括数字服务和数字产品的销售,而不管该供应商是否位于该辖区。
(2)对于B2C销售,参照该客户的“通常居住地”来确定客户所在地;对于B2B销售,参照该客户的“永久营业场所或机构所在地”来确定客户所在地。
(3)确定明确的标准和指标,通过参考在线供应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通常能够得到的数据(包括银行卡或其他支付数据、账单地址和IP地址)来确定和证明客户的位置。对远程向辖区内个人消费者销售的非居民供应商施加增值税征收义务(供应商征收制度)。
(4)如果辖区不允许或无法允许对B2B和B2C销售适用不同的征收制度,考虑将供应商征收制度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扩大到非居民供应商向全部客户、企业(B2B)和个人消费者(B2C)的销售。
(5)要求数字平台运营商对非居民供应商通过其平台做的相关在线销售代征并缴纳增值税款(增值税全面纳税义务制度)。这可以与报告要求相辅相成,包括针对共享和零工经济活动的要求,从而为提高非正规经济活动的知名度创造机会。
(6)通过实施简化增值税登记和征收制度,让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履行其增值税代征义务,并辅以在线流程,将义务限制在有效征收增值税所需的范围内,以此来实现高水平的合规性。通过规定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有义务在销售地对这一些产品代征增值税,并向进口辖区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将数字平台承担全部增值税义务的供应商征收制度扩展到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在线销售。为这些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提供进入简化登记和征收制度的机会,以促进合规。这使得各辖区能保证非居民供应商不再免税进口和/或销售这些商品(例如,由于增值税低价值寄售减免),同时明显提高增值税的征收效率。这种效率的提高来自于减轻了海关当局在边境征收增值税的负担,并大幅度减少了商品进口时被低估的欺诈机会。
(7)在设计和管理上述对非居民供应商在线销售代征增值税措施时,要努力实现国际上的一致性。更大的一致性将促进并优化外国企业和数字平台对多辖区纳税义务的遵从,从而最终保障并增加政府收入。
该工具包第5部分介绍了增值税建议政策框架的征管和操作实施的详细指南,具体如下:
(1)按顺序实施针对数字贸易的增值税改革。首先,对非居民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的服务和数字产品征收增值税,然后扩展到对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对在线销售的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的改革更复杂,特别是由于其与海关流程的联系。
(2)采用基于项目的方法来开发支持改革实施所需的运营和IT基础设施,并建立适当的治理结构以确保有效的项目管理和项目交付。该工具包第5部分包括项目组织和实施的详细路线)对非居民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实施简化增值税登记和征收制度,将义务限制在有效征收增值税所需的范围内,该制度的核心设计特点包括:
1)一个在线门户网站,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通过该网站履行其主要的增值税合规义务,特别是登记、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该工具包第5部分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南,说明这种在线门户网站关键组成部分的设计和运作,以及如何将其纳入税务机关现有基础设施,并将重点限制在只征收增值税,而不向非居民供应商与该制度下的数字平台提供进项税额的抵扣(即“纯征税”制度)。
2)如果实施简化增值税登记和征收制度,以涵盖B2B和B2C产品营销售卖,那么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国内企业客户应有权按照正常规则抵扣支付给非居民供应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保证增值税的中性原则。对于增值税收入风险,需要实施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特别是解决企业客户真正的需求抵扣支付给非居民供应商的增值税额,而这些供应商未能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所带来的收入损失风险。
3)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作为促进税款缴纳过程的一种手段,而不需要国内银行账户。
4)在符合辖区法律框架的简化增值税遵从制度下,可能简化或取消对个人消费者销售的发票要求,因为这些个人消费者通常无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在符合辖区增值税制度的情况下,可能对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适用基于收入的登记门槛。
6)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指定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如“财务代表”或“税务代理”)代表他们执行某些程序,如提交申报。但是,不建议在简化合规制度下要求指定当地财务代表。
(4)确保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增值税供应商征收制度与海关程序之间的有效互动。这种互动包括在进口时有效交换数据和确定低价值进口商品增值税结算状况的措施,以最好能够降低双重征税和非故意不征税风险,并促进边境的海关流程。海关当局尽早参与这种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特别的重要,并及时与电子商务市场和运输中介机构(包括邮政运营商与快递公司)等主要利益攸关方进行协商。
(5)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与企业界进行协商,包括与可能在改革范围内的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在实施该增值税建议政策框架方面已经有经验的辖区进行协商。
(6)为税务机关和非居民公司可以提供适当的准备时间,以便为改革的生效做准备。针对服务和数字产品在线销售的增值税改革,从改革通过到生效,6到12个月的准备时间通常是合适的;针对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增值税改革,一般认为12至18个月的准备时间是合适的。与OECD建议的政策框架紧密结合可以大幅度缩短这些准备时间,因为这可以让在线企业和税务机关利用已经采用类似方法的辖区的解决方案和技术。
该工具包第6部分提出了加强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的合规性,以及加强税务机关执法能力的策略,具体如下:
(1)根据该工具包前几部分所讨论的国际共识标准,为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实施精心设计、简单易用的登记和合规制度。
(2)针对可能受到针对数字贸易的增值税改革影响的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采用有效和积极的多渠道沟通策略,以确保他们尽早了解新制度下的纳税义务。
(3)就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的增值税制度的范围提供明确指南,包括:服务和数字产品和/或低价值进口商品的范围;B2B和B2C销售的处理,以及在与制度运作有关的情况下确定客户的状态;确定和证明客户所在地的指标和标准;以及适用的增值税率和免税。
(4)通过向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提供关于简化合规制度运作所有方面的明确指南,该指南以英语和/或该辖区主要贸易伙伴的语言(如法语或葡萄牙语)以及该辖区的当地语言编制,进一步提升合规水平。在线贸易由少数几家大型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主导,该在线供应商与数字平台总体上遵守OECD倡导的“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增值税制度下的纳税义务”。这与 OECD指南紧密结合,通常有利于在多个辖区面临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的合规性,从而最大化合规水平和增值税收入。
(6)广泛利用第三方数据来支持基于风险的合规管理策略,包括确定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制度范围内的纳税人群体、检测未登记情况及监测整体合规情况。这种第三方信息可以包括:来自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的数据、来自商品贸易的利益攸关方(包括邮政运营商与快递公司)的数据、来自商业数据供应商的数据、来自“网络采集”和“网络数据提取”的数据,以及通过信息交换从其他辖区税务机关获取的数据。
(7)通过有效利用现有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提高税务机关在非居民供应商与数字平台遵守增值税方面的执法能力。特别是《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该公约是各辖区之间在评估和征收税收(包括增值税)方面开展各种各样的形式征管合作最全面的多边公约。这种合作可以包括信息交换:自动信息交换以及协助追讨外国税款。
《非洲增值税数字工具包》是由 OECD、世界银行集团(WB)和非洲税收管理论坛(ATAF)合作编制的,这是OECD三个区域性增值税数字工具包系列中的最后一个,此前OECD已经发布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增值税数字工具包》和《亚太地区增值税数字工具包》。
该项工作是 OECD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广泛战略的一部分。就在该工具包发布的第二天,2月16日,OECD举行了“电子商务增值税网络研讨会”,该研讨会是OECD 为期两天的“税收和发展日”的一部分。网络研讨会上,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消费税部门负责人Piet Battiau说,自从COVID-19疫情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已经加速发展,但由于许多商家都在海外,因此很难从在线商家那里征收增值税收入。Battiau指出,向在线商家征收增值税的困难“会影响而且确实会影响收入”。“它可以扭曲在线贸易和传统贸易之间的竞争。如果没有适当的措施,它可能威胁到税收制度的完整性”。
ATAF的国内税收经理Emeka Nwankwo在网络研讨会上指出,ATAF与许多非洲辖区和论坛的技术委员会(包括非洲大陆的几位增值税专家)进行了“广泛的磋商过程”,以帮助制作一个“根据非洲的观点或非洲地区有几率存在的问题而定制的”工具包。Nwankwo说,该工具包涉及非洲辖区如何确保为数字化的经济中的本地供应商与实体经营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其主要重点是基于国际最佳实践的简化增值税制度,其包括一个有两个主要部分的政策框架:一是对非货币性资产和服务的处理,另一个是对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处理。
在网络研讨会上,埃及负责税收政策的财政部副部长Ramy Mohamed说,埃及政府在2019年开始接受OECD的技术帮助,以实施新的电子商务增值税制度。OECD在指导起草增值税立法所需的修正案、安排公众咨询和实施变革方面提供了“黄金标准”。Mohamed说,埃及预计将在6月推出其电子商务增值税指南,并开始征收以前放弃的收入。
点击“阅读原文”,加入知识星球之“国际税收学习圈”(年费500元)可下载思迈特国际税收系列汇编(共9个):1、 《 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m6米乐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