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婴童健康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婴童用品 日常运动防护器具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标准解读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7-19 19: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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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护具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等组成;头围尺寸小于500mm的头部护具佩戴装置应配置自动松脱系统……”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GB/T 42801—2023《婴童用品 日常运动防护器具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在有关标准领域的空白。
“运动玩耍是婴童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日常活动,由于婴童肢体自控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协调性、平衡感、物体距离感都相对较弱,婴童在运动期间(特别是户外),容易因跌落、磕碰或冲撞等造成意外伤害,穿戴防护器具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降低儿童在运动时潜在的伤害风险。”标准主要起草人、深圳技术大学质量和标准学院教授黄理纳介绍说,近年来,婴童日常运动防护器具产品层出不穷,功能繁多,种类各异,相关产业发展迅速。但现有产品一般参照健身器材、玩具或成人专业护具产品做制造,由于婴童日常运动使用场景与成人和专业运动显著不同,这些按成人或专业标准制造的产品存在安全要求不匹配、使用便利性和舒适性下降、婴童使用意愿降低等问题,制约了产业高质量发展。因此,亟须制定针对婴童日常运动防护器具的国家标准,确定保证产品在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等方面都能满足婴童的需求。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大力推进婴幼儿用品标准化工作,黄理纳作为全国婴童用品标准化工作组(SAC/SWG18,简称婴童国标组)首任秘书长,积极策划并推动了我国首批婴童用品标准的研制工作。
《婴童用品 日常运动防护器具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适用于12个月至12岁且体重不超过60kg的婴童,在家居、小区、操场、公园等场所进行中低强度的日常运动时,提供有限防护的穿戴类防护器具,包括头盔、护腕、护臀、护腰、护膝、护掌、护目镜等。黄理纳表示,该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机械结构和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燃烧性能、清洁卫生要求、标识及使用说明等,并且细化了不一样的部位防护器具的具体实际的要求:一是针对头部护具,按照婴童发育的头围尺寸设定了S、M、L三种规格,详细规定了头部护具的结构、质量和佩戴要求,同时要求头部护具左、右水平视野应不小于105°,上视野应不小于25°,下视野应不小于70°。二是针对身体护具,规范了耐磨性和碰撞性能。三是针对眼面部护具,提出了视野范围、抗冲击性能、防雾性能等方面的要求。“眼面部护具不应有突出物、尖锐边缘或别的可能在使用的过程中引起不适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部分。对于眼面部护具上可拆卸、调整、更换的结构或配件,制造商应确保其拆卸、调整、更换的便利性,宜简化操作的流程,且操作的流程符合人类工效学中关于婴童的要求。”黄理纳补充道。
婴童时期是人体发育重点阶段,排毒和解毒能力弱且敏感脆弱。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这项标准大幅度提高了婴童日常运动防护器具的化学安全性要求,增加了对可致癌物质、过敏物质、影响儿童发育的生殖毒性物质以及环境毒害物质等10类共30项化学物质的详细规定。
“这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在婴童日常运动防护器具标准的空白,不仅满足了婴童在运动和活动过程中对运动护具的需求,提高了他们使用运动护具的意愿,也提供了必要的运动保护,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婴童在运动中的安全风险。”黄理纳指出,这项标准为婴童用品防护器具的设计和生产公司可以提供清晰的规范和指导,帮他们更好地理解婴童运动防护器具的设计和生产规格要求,来提升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推动产业健康发展。